2010年3月24日 星期三
990324用玉
中國民族用玉
中國是愛玉的民族,當然也是世界上用玉最早、最悠久的國家。
以玉事神,自古以來,即是先民及極為盛重莊嚴的習俗。
玉文化,是中國原始宗教的信仰象徵,亦是中國精神文明的最高指標。
新石器時代的玉件<生命樹>,即象徵生命,藉著這株命樹,人們可以與神交流,此證明了那時就有<以玉事神>的儀式和制度。
商周時期的用玉觀念,繼承新石器時代且更繁衍成熟,更為中國玉文化的發展奠定了基礎,自此爾後,中國民族用玉的觀念,更根深蒂固,再也不可分離了。
在中國的民間信仰或意識行為與玉文化緊密結合後,影響中國民族的思想與行為,從而發展出崇高又敬慎的用玉觀念至今。
2010年3月11日 星期四
990310法律常識
關於刑事訴訟法之告訴乃論6個月的告訴期限問題
刑事訴訟法(修正日期民國 98 年 07 月 08 日)
第 237 條 告訴乃論之罪,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,於六個
月內為之。
但若是在期間經<鄉鎮市公所>進行刑事上調解,則期間終止
鄉鎮市調解條例(修正日期民國民國 98 年 12 月 30 日)
第 31 條 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由有告訴權之人聲請調解者,經調解不成立時,
鄉、鎮、市公所依其向調解委員會提出之聲請,將調解事件移請該管
檢察官偵查,並視為於聲請調解時已經告訴。
刑事訴訟法(修正日期民國 98 年 07 月 08 日)
第 237 條 告訴乃論之罪,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,於六個
月內為之。
但若是在期間經<鄉鎮市公所>進行刑事上調解,則期間終止
鄉鎮市調解條例(修正日期民國民國 98 年 12 月 30 日)
第 31 條 告訴乃論之刑事事件由有告訴權之人聲請調解者,經調解不成立時,
鄉、鎮、市公所依其向調解委員會提出之聲請,將調解事件移請該管
檢察官偵查,並視為於聲請調解時已經告訴。
訂閱:
意見 (Atom)